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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饮水机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实验中学直饮水机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漯河市实验中学的委托,河南乾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漯河市实验中学直饮水机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HNQJ-2026-016,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予以公告。
1、采购项目名称及最高限价
1.1项目名称:漯河市实验中学直饮水机租赁服务项目;
1.2项目预算:约15.5万元;
2. 采购范围及要求
2.1 标的内容:10台四联水龙头直饮水机租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
2.3 服务期限:2年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公告期限
5.磋商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8月31日每日08:30时至18: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823507869@qq.com,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该项目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填写后将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823507869@qq.com,之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含纸质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则视为报名成功,待开标时投标人需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填写的报名登记表递交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处。
5.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乾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长江路与翠华山路交叉口南建业西城智慧港2203室。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河南乾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长江路与翠华山路交叉口南建业西城智慧港2203室。
8.采购文件的售价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圆整,售后不退。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人:漯河市实验中学
地 址:漯河市泰山路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67893
代理机构:河南乾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长江路与翠华山路交叉口南建业西智慧港2203室
联 系 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13939523366